全文檢索: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27039號函公告,民眾呂○平於112年2月2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保安地下道拾得opp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