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27067號函公告,民眾毛○偉於112年2月28日在臺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前拾得sjcam相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