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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31415號函公告,民眾巫○德於112年3月2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與備內街口拾得iphone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