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33381號函公告,民眾張○合於112年4月1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7號前拾得三星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