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
  • 拾得遺失物logo(另開新視窗)
  • 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另開新視窗)
  • 智慧社區(另開新視窗)
  • 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會(另開新視窗)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另開新視窗)
  • 關懷e起來(另開新視窗)
  • 警政統計資料庫(另開新視窗)
現在位置 首頁 > 訊息公告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本分局辦理113年3月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代保管車輛逾期未領公告案。

  • 發布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海山分局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等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本次公告計有汽車11輛、機車16輛,說明如次:(如清冊)

(一)酒駕逾期未領車輛:汽車2輛,機車5輛。

(二)占用道路未達廢棄認定標準車輛:汽車9輛、機車10輛。

(三)無照駕駛扣車未領車輛:機車1輛。

三、相關車輛領回地點,分述如次:

(一)酒駕逾期未領車輛:請車主(或違規人)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須繳納違規罰款)至海山拖吊保管場領回(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654-10號),聯絡電話:(02)2252-1684。

(二)占用道路未達廢棄認定標準車輛:請車主(或違規人)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須繳納違規罰款)至海山拖吊保管場領回(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654-10號),聯絡電話:(02)2252-1684。

四、逾期未領回者,將依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規定辦理拍賣,所得價款扣除移置及保管費外,依法提存或解繳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