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一、適用對象
1. 一般民眾。
2. 經警政署依「受理假投資詐欺案件潛在被害人攔阻計畫」查找尚未報案之潛在被害人已成功勸阻並協助警察機關誘捕車手者。
二、排除對象
1. 執行職務之公務員知有犯罪嫌疑而檢舉者,不給予獎金。
2. 詐欺犯罪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