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114年4月份好人好事事蹟-重陽派出所警員王柏翔。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重陽派出所警員王柏翔114年4月11日擔服14時至16時巡邏勤務,於14時30分許,接獲店家報案,有名李姓女子稱渠手機疑似遭竊,需警方處理案。王員火速到達現場,先安撫李女不安情緒,隨後先檢視店家監視器,未發現現場有人竊取的畫面,員警將李女帶返所製作遺失筆錄,之後員警不放棄希望,再度回去調閱監視器,經仔細查閱,發現李女購買置物箱時,不小心把手機遺落至櫃內並堆疊起來,王員立即至該區翻找置物櫃,順利找到手機,立即返回派出所並通知李女,將手機發還,本案獲當事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