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月好人好事-廣福派出所警員陳冠廷、鍾慧玲
一、本分局廣福派出所警員陳冠廷、鍾慧玲等2員,於轄內協助失智老婦迅速返家,充分展現為民服務精神,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廣福派出所警員陳冠廷、鍾慧玲(下稱陳等2員)於114年6月9日擔服14至16時巡邏勤務,巡邏期間接獲勤指中心通報稱於轄內某處,有1名疑似走失之老婦人需要協助,陳等2員旋即趕赴現場查處。 (二)陳等2員到場後發現林婦情緒激動,經耐心詢問,其因罹患初期失智症,一時記不起機車停放位置,且對返回住處亦感困惑無助。陳等2員先行安撫其情緒,並設法聯繫家屬。經聯絡上林婦之女,惟其女因人在淡水、無法即時趕回照料,陳等2員遂親自協助將其安全護送返回住處。到達後並同步通報家屬,讓其安心掌握母親平安狀況,並予以宣導日後務必多加留意年長家人之動向與生活情況,以防意外發生。 二、本案警員陳冠廷、鍾慧玲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