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警員曾慶瑄、李健平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曾慶瑄、李健平等2員,於轄內協助迷途孩童返家,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派出所警員曾慶瑄、李健平(下稱曾等2員)擔服114年6月17日20至22時巡邏勤務,於20時許接獲勤指中心通報,稱於轄內某巷口有迷失兒童需要協助,曾等2員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處理。 (二)待曾等2員抵達現場後,發現一名女童獨自在一間花店內。經了解,該女童係自行走入店內,稱原欲返家卻無人應門,才進入店內尋求協助。老闆娘擔心其安危,遂請求警方到場協助。曾等2員上前主動觀察該女童情緒反應,發現其神情明顯驚慌,遂以溫和語氣耐心詢問基本資料及家庭情況。在溝通過程中,得知該女童姓名,並知悉其母親手機號碼,曾等2員決定先將其帶返派出所安置。返所後,曾等2員持續陪伴陳童,並安排至會客室稍作休息。隨後其母親趕赴派出所,見到愛女安然無恙,情緒激動,對員警全力協助表達誠摯感謝。 二、本案警員曾慶瑄、李健平等2員協助迷途孩童返家,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