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01895號函公告,民眾柯○國於109年1月1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樹人街7號前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