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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0180號函公告,民眾吳○翰於111年3月30日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漢路4段城林橋下拾得智慧型手機1支。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