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4303號函公告,民眾徐○創於111年5月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國凱街和太元街口拾得小米手環1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