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8511號函公告,民眾王○言於111年9月1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135巷拾得IPHONE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