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李O瑞(V12006****)告誡書1份。
公告事項: 應受送達人李O瑞(男,身分證統一編號:V12006****),茲因臺端有應送達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告誡書正本1件,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81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應送達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告誡書正本現由本分局承辦人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至本分局領取。 聯絡方式: (一)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偵查隊 (二)承辦人:偵查佐 鄭珮宇 (三)地址: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198號 (四)電話:02-2921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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