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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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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1339號函公告,民眾楊○任於111年7月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興仁夜市停車場拾得IPHONE手機1隻。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發布日期:
111-07-10
發布單位:
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1339號函公告,民眾楊○任於111年7月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興仁夜市停車場拾得IPHONE手機1隻。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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