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目錄
關閉目錄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
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47418號函公告,民眾洪○娥於112年7月26日在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南路與新興路口拾得OPP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發布日期:
112-08-03
發布單位:
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47418號函公告,民眾洪○娥於112年7月26日在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南路與新興路口拾得OPP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TAB標籤效果,如不執行不影響您資料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