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於113年8月初接獲民眾沈女報案,稱疑似遭詐騙,交付共計新臺幣約1555萬元,故至本分局報案。
經查詐騙集團係透過line誘騙被害人加入股票投資群組後,以假投資手法詐騙被害人。
本分局遂請沈女配合警方實施誘捕偵查,待詐騙集團成員張男到場與沈女面交,埋伏員警旋即對其施以逮捕;另同時查獲同夥蘇男於現場監控交易情況,且於其身上查獲毒品咖啡包1包,一併逮捕歸案。
全案將張男與蘇男分別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