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目錄
關閉目錄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
首頁
>
訊息公告
:::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9月應受尿液採驗人宋O玲(身分證統一編號:H22237****)採驗尿液通知書。
發布日期:
113-09-02
發布單位:
樹林分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
公告事項:
公告期間:20日。
上開採驗尿液通知書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應受尿液採驗人得於上班時間內,逕至該隊領取。
聯絡方式:
承辦人:巡官曾信智。
機關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1段283號。
聯絡電話:(02)26820012。
TAB標籤效果,如不執行不影響您資料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