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0月好人好事-金城派出所巡佐曾世仁、警員高子涵
一、本分局金城派出所巡佐曾世仁、警員高子涵,於轄內為民服務,勤務認真積極,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金城派出所巡佐曾世仁及警員高子涵(下稱曾等2員)擔服113年10月14日18至20時巡邏勤務,於1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迷失老人需要協助,曾等2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了解。 (二)待曾等2員抵達現場後,發現一名年邁老翁站於路旁,經詢問該老翁,老翁表示要返家,但忘記住家地址,因老翁身上無任何證明文件,且也無攜帶手機可聯絡家人,曾等2員見當時天色昏暗,且老翁也相當疲倦,便先將老翁載回派出所,當時老翁無法回答自己的身分,同時間老翁太太發現老翁不見,便至平○里里長服務處詢問,里長便撥打電話至所內詢問,經確認後得知老翁住處,身分為陳○○,便協助將老翁載回住家,同時老翁的太太王○○也接獲警方通知後一同返家,老翁及渠家屬均對員警之協助表達萬分感謝及感激之意。 二、本案巡佐曾世仁、警員高子涵等2員處事積極用心,勤務中積極作為,深獲家屬讚許,有具體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