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4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副所長張嘉雄、警員蘇柏安、鄧進賢、陳政瑋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副所長張嘉雄、警員蘇柏安、鄧進賢、陳政瑋,於轄內偵辦檢察官宿舍水錶遭竊一案,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清水派出所於114年03月12日18時30分許接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報案其檢察官宿舍頂樓之水錶遭竊8顆,並提出竊盜告訴。 (二)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擴大調閱監視器路口,過濾出入人車,發現朱○○有重嫌,本所隨即指派副所長張嘉雄率領警員蘇柏安、鄧進賢、陳政瑋(下稱張員等人)於114年03月13日22時許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所開立之拘票前往新北市中和區將朱嫌拘提,並於附近之資源回收廠查獲朱嫌所竊取變賣之水錶,全案後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本案張員等人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