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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114年4月份好人好事事蹟-光明派出所警員羅承緯及許嘉廸等2員。

  • 發布日期:114-05-14
  • 發布單位:三重分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警員羅承緯及許嘉廸等2員114年4月24日擔服16時至18時巡邏勤務,於16時40分接獲民眾報案在三重區大同北路○號前,有名陳姓老婦人疑似失智迷途,需警方協助。羅等2員到場後,發現陳婦不停在大樓門口來回徘徊,先耐心安撫陳婦情緒,得知陳婦只知道居住在該大樓,詳細位置不清楚,渠撥打女兒電話未接,渠每層樓層均有按門鈴,無人回應開門,員警透過警政系統求證,確認陳婦姓名及正確居住處所,透過鄰居開門後,到達陳婦居住樓層,因陳婦女兒心情不佳拒絕開門,經員警好言勸說及情緒安撫下,蔡女情緒穩定後才願意讓陳婦進入家中,本案獲當事人感謝。案經該派出所陳報本分局督察組查勤區人員查證屬實,對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助益,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