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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迷失幼童返家

  • 發布日期:114-06-26
  • 發布單位:蘆洲分局

集賢派出所所長李明翰、警員何正宇等2員於114年6月9日17時許,遇民眾牽著一名幼童林○閎(110年次、4歲)至派出所報案,稱幼童於路邊走失,需要員警協助,李等2員見男童年紀幼小詢問姓名及地址皆無法順利回答,且其僅穿一件短袖上衣未穿褲子,遂將自身衣物給予幼童穿上保暖,並陪同幼童玩耍安撫其情緒,所幸這時接獲幼童父親報案,並至派出所將渠帶返家,並表示非常感謝員警的幫助,兒子現今平安深感萬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