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副所長吳總師、警員張登凱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副所長吳總師、警員張登凱等2員,於轄內查獲公共危險案,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清水派出所副所長吳總師、警員張登凱(下稱吳等2員)擔服114年6月17日18至20時巡邏勤務,於18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轄內某體育場周邊有一名民眾疑似酒醉鬧事,請求警方協助。吳等2員獲報後旋即趕赴現場查處。 (二)經報案人指認後,發現一名簡姓男子疑因飲酒過量,情緒失控,於體育場周邊對來往民眾有騷擾行為。警方上前關切時,簡男渾身散發酒氣,經查並無其他違法情事,遂予以規勸並要求離去。未料簡男離開後,竟發動其名下所有之普重機準備駛離現場。員警見狀,研判其可能涉及酒後駕車,立即喝令其停車。惟簡男未予理會,執意以倒車方式駛離。員警見情況危急,迅速上前攔阻,並依程序提供清水供其漱口後,依法實施酒測。酒測結果已超過法定標準,警方隨即將其依法帶返所內偵辦,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相關法規辦理。 二、本案副所長吳總師、警員張登凱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