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月好人好事-清水派出所警員周家麒、陳嘉瑋
一、本分局清水派出所警員周家麒、陳嘉瑋等2員,查獲竊盜、毒品案,淨化社會治安,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如下: (一)本案起因於告訴人於日前發現其停放於新北市某處之自小客車遭不明犯嫌以破壞車窗之方式入內竊取副駕駛座放置之背包等財物,導致財物損失,遂至本分局清水派出所報案提出告訴。清水所受理後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調閱案發地周邊監視器影像,鎖定林○○涉有重嫌。經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 (二)清水派出所警員陳嘉瑋、周家麒等人持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至搜索處所執行搜索。搜索過程中,除查扣與竊盜案相關證物外,並查獲數個電子菸彈及數瓶疑似含有二級毒品依托迷酯之液體,經初步檢驗,液體呈二級毒品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法逮捕林嫌,並依竊盜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依法送辦。 二、本案警員周家麒、陳嘉瑋等2員勤務中積極作為,符合優良服務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