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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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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0596號函公告,民眾陳○瑈於107年3月1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89號拾獲雜物1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發布日期:
107-04-04
發布單位:
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
1073470596
號函公告,民眾陳○瑈於
107
年
3
月
13
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
89
號拾獲雜物
1
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
15
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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