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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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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70602號函公告,民眾李○林於107年4月1日在台灣大車隊計程車843-6D上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發布日期:
107-04-04
發布單位:
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
1073470602
號函公告,民眾李○林於
107
年
4
月
1
日在台灣大車隊計程車
843-6D
上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
6
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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