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39114號函公告,民眾林○宣於109年12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樹林農會左側提款機拾獲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