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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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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
發布日期:
110-09-28
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為使民眾知悉民法修正內容,法務部製作動畫短片,爰請協助廣為宣傳。
附件下載
法務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宣導動畫(台語版).mp4
法務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宣導動畫(客語版).mp4
法務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宣導動畫(國語版).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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