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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人李O仁(F12910****)告誡書送達通知單。

  • 發布日期:114-05-14
  • 發布單位:永和分局

應受送達人李O仁旨揭告誡書無法送達,請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攜帶本人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分局偵查隊領取(聯絡電話:02-29211202),逾期未領即發生送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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