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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02194號函公告,民眾劉○芬於109年1月9日在新北市466-L9號計程車上拾獲手拿包1只,內有信用卡及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