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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54187號函公告,民眾謝○安於110年02月02日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1段與龍興街口拾獲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