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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3月間,樹林區一名男子見年邁老婦人獨自步行於在巷弄內,竟以腳踹婦人胸口及腰部數次,致使老婦人倒地不起,再強行走取走其所有之小皮包,路人見狀旋以報警,警方火速趕到並將該名男子逮捕到案,依強盜罪嫌移送偵辦。 本案於110年10月6日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728號刑事判決確定,賴嫌所犯強盜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