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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88855號函公告,民眾許○條於110年12月12日在桃園市桃園區大德三街172號(計程車上)拾得TOYOTA汽車鑰匙1副,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