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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9589號函公告,民眾陳○成於111年9月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保安二街42號前機車上拾得OPP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